落脚点  

The life always this hard,just stand it like a man.

我的日志
时间: 2010.03.15 1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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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不会说故事的人,说故事的时候我会很急躁想要说出一个结局,于是过程会显得仓促。所以我会把一个故事改了一遍又一遍,可是改完又觉得它不像我最早时候写它的意图,于是改得信味索然。

所以我很羡慕那些故事说得好的人。印象里我有一个表姐,在我小的时候还时常能在外公家看见她,她说事情的时候很安稳,却也不会有拖沓的感觉,有时候神采奕奕地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后来她工作了结婚了孩子都要会打酱油了,我也很少再看见她了。

最近在看一本以前满红的书,明朝那些事儿,其实买了好久了,只是在它最红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很微妙的抵触情绪不去看它,现在看过它的人都看过它了,连我的那套书也被同学借去看了好几遍了,我自己才翻开来看。

其实之前关于明朝的书我也看过几本,还包括比较枯燥的《万历十五年》和《十六世纪中国明代之财政与税收》以及《张居正传》,其实我没有什么想去研究它们的想法,而且它们确实也不好看,我只是觉得看了这些冷僻的知识在以后的山吹海侃的时候比较拉风。

可是我现在忽然醒悟过来了,其实拉风这种东西并不需要那些冷僻的知识,你和人山吹海侃张居正先生是多么牛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换成你去教别人怎样用猎人的宝宝去扛双子火女,一样都很拉风。

最近在看新一季的反恐24小时,我觉得这是最能反映美国人心目中个人英雄主义的电视剧,相比科幻片里的超人,他只是一个相对能打一点的普通人,可是编剧们让他一次又一次解决了纽约,洛杉矶以及华盛顿的恐怖危机。虽然有些细小的情节不大值得推敲,可是这种让人热血沸腾的片子,还是总能让人热血沸腾呀。

不过倒是很久没有看纸制的杂志了,我总觉得现在的杂志们总能裹着一层纱去不痛不痒地触碰一些黑暗,但是堆积了满满的灰色的时候,回头去看这个政府依然一尘不变,依然盛世喧歌。可是这是一个让我连WLK都不能玩到的国家,所以我不相信它所谓的民主,并且很不开心。

 

俗话说早春三月,可是这鬼天气却还是这么冷,每天晚上给老娘打电话的时候,老娘就说你要多穿一点啊什么的。放假的时候,总觉得假期那么长,于是老是跑到外面玩,不怎么着家,想着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陪父母,可是一晃眼假期就过去了,来到学校了,又想我老娘一个人在家,其实肯定也满寂寞的。仔细算算,人生其实只有那么短,在未来的人生里,可以在家的时间,可以和家人度过的时间,就更少更少了,所以能在一起的时候,就多说说开心的事情吧。

 

PS:刚刚看见了九州幻想的公共主页上的不那么客气的状态,和下面很多人不那么客气的回复。其实大家都想开一点,梦想这种东西只能深埋,不能当真的,不要把江南当成吕归尘,也不要把今何在当成那只猴子,他们都不是,他们写下这些人,只因他们也很向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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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9.16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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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君解我意慰平生

2002年

有些网吧还没有流行使用耳机,于是劣质音箱的声音总是不断交杂在一起。机子也没有现在这么先进,半个网吧的人都在打CS,粗口不绝于耳。

一本看上去就不精致的杂志,庸俗的封面,粗糙的纸张,便宜的油墨以及低廉的价格。

不是为了文艺的渲染,印象里那就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天阴沉沉地飘着小雨,我在路口的报亭买了一本武侠版。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类似于故事会一样的,纯粹打发时间的消遣杂志。

于是我拿着书晃荡晃荡,书被淋湿了就扔在台灯下,渐渐干燥去后,整本书扭曲在一起,褶皱满布。

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看。

雨从檐口飞泻,似密而厚的珠帘。外面是喧嚣的雨声,高楼上红烛高烧,罗幕低垂,空气确是静谧得连风都倦然欲憩。

那个时候的小说还脱不开这样的情节,英雄红颜剑,白衣胜雪,朱颜醉人。

若干年后,我在天涯上听人评说,说沧月写的武侠真是歪腻,剥开武侠的外衣,就只有浅俗的言情。

当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剑歌》,想起了那个夜晚带给我的震撼。那种明快华丽的文字给少年时代的我打开了一扇门,我窥见了一面斑斓的一隅,于是门再也没有关上。

君解我意慰平生。那是2002年,我才十四岁。我不知道江南,不知道清韵帮,不知道所有后来喜欢的人,只知道在杭州的浙江大学里,有一个叫沧月的女大学生,写了《剑歌》。


2003年夏天

糟糕的中考成绩,每天要面对大堆的唠叨,成堆的课外读物成为声讨的主要对象。

我每天插上小夜灯,用枕头枕住下巴,趴在床上写东西。写完了四处投稿,偶有斩获。

每天在家也没什么好脸色。就埋头写大片大片的东西。后来高一的时候,我听一个叫程丽的只给我们上过一个学期的语文老师说,文章憎命达。她说她很相信这句话。

后来我常想,我现在每天过得保暖思淫欲的,经常很久也不想磨一个字,远不比当时过得不如意的时候发奋写字。

那一年,昭哥在QQ上说,阿香,别看沧月了。我们看九州吧。

我说不,镜写得还不错。

昭哥说,来看缥缈录吧。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如果说缥缈录只是一个开始的话,那么后来江南每月在九幻上的卷首语,不知道感动了多少资深少男们。

于是我们都知道了那条美国通往中国的该死的光缆,于是我们和他一起看上海刮起的秋风,缓缓打开的地铁门,和他一起幻想那副斯德哥尔摩的油画。

人说寂寞少年眼,只是这个词语被现在的小年轻们装得太多了。但是我还是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这种时刻的,浅一点的只能满纸都是这刺眼的词汇,深一点的,婉转地说一个故事或者一个人,把心情排遣完,不着痕迹,仅此而已。


我和某烂打赌,某烂说要是我要把文章贴出来就别写他名字了。

我是我小的时候,写东西也很哀怨很缠绵很酵母的。

其实是真的。就好象我前面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有这种脆弱的时刻,只是有人沉迷于那种感觉,觉得孤芳自怜很高雅或者很小资,要不然你无法解释为什么郭敬明的书总能大卖。文笔固然好,但是也仅仅是好罢了。

也有人不喜欢这种感觉,于是大家都表现得很白烂,觉得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要快乐,朋友兄弟就是要大口吃酒大块啃肉,出来混就是要讲义气义气和义气。

写完两段我就说我写不下去了,看来真是活得太滋润了。

也许文章憎命达是这样一个道理。不顺利的时候,头顶的天空只有那么小,我们除了写字,什么都不想,什么诱惑什么干扰都没有。

但是看见了外面的世界,走出了小天空,才发现外面的天地原来这么大,撑开双臂也远远不能触及边际,于是我们变得渺小了,原本是大事的写字,也变得渺小了。

话虽这么说,但是还是很少有人想回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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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8.26 0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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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时候兴致勃勃地跑去严分看新生们开学。整个学校感觉还是没变,就是原来一大片空地上造了个新的据说是游泳馆。唯一比较失望的是造游泳馆的地方挡住了当年我们几个朋友一天翻两个来回的翻墙处。

特意去看了当年高三班级的那个位子,教室里是空荡荡的,整个布局都没变。感觉有种错觉,我坐下来然后又应该复习看书了。

其实当年那个位子我还是干过很多事情的,我在那里构思过南淮记事的梗概进而落笔,我在那里用各种佯装文艺的笔法写近似于日记的随笔。上午盼中饭,下午盼晚饭,晚上盼就寝。期间的很多努力都是顺带吧。

那时候还要写应试作文,我一点也不喜欢。印象里整个高中时代几乎没有老师喜欢过我写的东西,不过我也落得个自在,每每在应试作文那古板固执的话题下,隐晦地写满自己想写的东西。所以语文老师从来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但是我真的很喜欢那时候自己写的一些东西,我事后开玩笑说,所谓春秋笔法也不过如此罢了。

明天小明回杭州,据说他回去颇要费一番波折,电脑,电钢琴,吉他,音响一个不能少。暑假里我到他家转悠的时候,我记得那个不大的房间里塞满了东西。现在这些东西都要挪到另一个地方去,想来也是一场灾难。

暑假真是太快啦。


记得小暴刚回来的那天晚上,他从巨峰的座位上起身,圆圆说这么早就回家啊,再玩下啦。小暴笑说你急什么,还有一个暑假的机会呢。

记得小明回来的那个下午,他贡献出他那张强悍无比的系统光盘,一要初始设定好,会帮你将整个系统搞定得完美,包括酷我音乐盒之类的神奇软件一并搞好,更毋须提声卡显卡的驱动这种基础的东西了。

记得大家去温州的时候,我和大妞还有邵辰三个家伙坐在南麂岛海滩边的石凳上,天色已经暗得一塌糊涂,邵辰和我们讲他那个丽水的姑娘,蛊惑我们八月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去武汉玩。


可是暑假要结束啦,大家又都要滚蛋啦。

暑假最开始的时候,我想写的文章还是没写完。我想写有一群年轻人很喜欢打dota,他们经常出去打dota,他们中有高手也有菜鸟。有一天他们醒来,忽然发现自己都变成里面的英雄啦。然后年轻人们要去拯救世界了。

是不是很奇幻,很能打,很无厘头。这才是我这种人的风格啊。

可惜故事没写好,时间就结束了。

有机会我再发那几段写好的吧,我想改改,很多粗糙的地方我都还没修改好呢。

故事的结束可能是这样的,

暑假结束了,大家暂时滚蛋,寒假了重新再回到故事里去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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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8.20 0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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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忘记以前是谁写的一篇文章,说很多人说起自己的家乡就是无限的好,容不得别人说一点坏话。其实这样的人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是我倒不是特别排斥别人说新安江不好,比如我也有很讨厌它的地方,最强烈的在于它把广场对面的电影院给拆了,弄成了一个夜市小吃聚集地。但是相比这个,我喜欢它的地方要多得多。

2
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有种特殊的情节,每个放假结束的时候,我都喜欢翻出很多陈年旧事来试图证明我的一点失落并非无病呻吟。看我文章多年如辉般老朋友者,已经不只一次给我说出过这个问题了。可是回想起来我没有写过的东西好像还包括这座小镇。前几天看了江南的《back to Heifei》感触颇深,心里面有种破碎的情绪无论如何也描写不出来。每当这种时候就要写一点点东西来排遣内心说不上难过但总归不是积极的心情。

3
当初我在学校里看《葵花白发抄》的时候,里面写到晋北八松的酒楼和里面喝酒的男人们,外面就飘着鹅毛般的大雪。当时我脑海里浮现得并非是下沙那个有些荒凉的角落,我脑海里结结实实浮现的是新安江的一些小店,没有特定的某一家,但是总觉得窗外就是新安江干净的街道,窗里面是很多我认识的人,比如小暴在喝可乐,比如小明在唱歌,比如阿肥在笑,比如小利在被大家开玩笑......等等等等很多很多。
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有一种错觉,就好像我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能够搞定这个世界的一切。

4
新安江最上等的东西其实是这条江,冬暖夏凉,再热的夏天在江边呆久了都会觉得冷。我后来在和别人描述这件事的时候,他们绝大部分不相信我。后来我也在杭州看了钱塘江。我觉得和新安江比,那怎么能算江水?简直一江泥水嘛。
也许是我20年来的记忆告诉我,所谓的江水,就是要早晨和傍晚上面飘着淡淡的白雾,江水清澈地可以见到地下的水草和青石,岸边还有小小的鱼,我们叫它“豆腐老板”。
这真是这个小镇的骄傲啊。以前的夏天,我还时常和小明,还有老吊三个人在江边,小明和老吊分完烟以后,我都要大喊你们两个家伙快去我的下风向。
后来老吊去河南当兵而我和小明去各自的学校上学以后,大家就相对地没那么密切了。虽然我还是能够拍起胸膛说这个家伙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啊。

5
在家里我是一个晚起的人,大家看我的日志也就知道我睡得晚。所以等我起床的时候整个新安江的早饭铺子都收摊了。可是新安江的早饭是很上等的。我在下沙的时候如果早上有课,我都会花五元用一个鸡蛋饼解决,但是那个鸡蛋饼真的不好吃。
相比之下,新安江的早饭很好,膂力过人的大妈握起的糯米饭,里面可以选择各种你喜欢的菜,可以是有点辣的榨菜丁,可以是梅干菜,可以是萝卜丁,可以是有点酸的腌豇豆,可以是鲜艳的胡萝卜,也可以是土豆丝,再配上一根油条。印象里只要两元。
当然还有两元一笼的小笼包,几角的豆浆和稀饭,如果它的物价没有涨得太离谱的话。稀饭是滚烫的,就是那种你要边吹起边一点点往嘴巴里塞得那种。
如果是五块钱的话,你一定可以将自己伺候得满足而充满强烈的存在感。

6
我是一个对大城市没什么向往的人,虽然长辈们总喜欢子女们在大城市混个落脚。但是我更愿意以后能找个闲适的活,心情好的时候写写文章,当当什么纸界媒体的不定期民工。
其实看江南写的东西真的满有道理的。《东邪西毒》里徐克接着欧阳锋的嘴说,其实山的那边还是山。说到底我还是觉得小城镇过得安详而满足。在杭州需要的一切,在新安江都能拥有。(除了及时的电影)。当然,如果有人钟情于大厦里昂贵的LV包包,或者什么法国红酒长廊,或者所谓的雪茄吧啤酒访的话,这个小镇真的不能提供给你。
但是说真的,你一辈子真的会买很多个LV包包吗?你会拿着它出门逛街买菜?你真的天天都会去红酒坊品尝那五位数的红酒吗?最多只有那一两个包包和去过一两次,然后成为以后和人聊天吹嘘的资本罢了。
说到底支持我们活下去的,还是只是冬天老四川并不算廉价但好歹也能接受的火锅,是大妈们膂力过人捏出的糯米团,是小摊上滚烫的稀饭和饱含汁水的小笼包。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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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8.15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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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看完一部好片子的时候,心里总会叨叨絮絮很多话,想这是人生必看的好片啊。
幸运的是每年我都能找到一部陪我过下去的片子。
今年是ncis,一转眼看掉了三季。
记得以前看HEROES的时候,我很迷科幻剧。后来是红到不能在红的越狱,说实话,越狱在我心中的地位其实远远比不上别的很多美剧,温特沃什米勒的演技也就一般般啦。在我心里排在最前面的一直是24小时里的JACK。
但是,在这个夏天这个顺序变得不一样了。
我发现我真的对一部美剧着迷了。我给豆瓣上的一篇评论留言说,我说真羡慕那些没有看过NCIS的人啊,因为这样他们就还有一大段美好的东西没有触碰。

剩下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叨叨絮絮的话,没兴趣大家就不要看下去了。

真的很喜欢Gibbs啊,这个一头银发的睿智老男人,海军罪案调查处最好的探员,下面的人都很害怕他却也很敬仰他,特别是那个带着父亲被绑架的孩子,Gibbs发誓会救回他父亲的一段真是感人啊,我从来没这么被电视剧感动过。

还有Abby,说实话一开始不喜欢这个动作夸张眼影浓重的哥特式风格的女人啊,但是渐渐渐渐发现她原来是这么可爱,第三季Tony被陷害了,Abby不断说我不能睡觉,我要找出证明Tony无罪的证据。

还有kate,整个剧集里最漂亮的女人啊,总是和Tony斗嘴,两个人相互开着玩笑,Tony总是偷看她的短信和电子邮件,她总是很生气。在第二季kate在屋顶被狙杀的时候,我还一直妄想这是假死。没想到她真的死了。以至于我对后来的Ziva都有排斥,看着Ziva看着看着就想起了Kate。

还有Ducky,这个老头,起码也有60岁了吧。这个法医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法医了,最喜欢对着尸体唠唠叨叨,经常说着说着就说到别的事情上去了,每次Gibbs都独自走开任由他一个人在那里唠叨。

最后还有Tony。
也就是Anthony Dinozzo 。
我觉得所有的人都会喜欢上他的。
他总是喜欢偷看别人的短信,喜欢偷吃别人的午餐,喜欢和美女搭讪,喜欢用恶作剧欺负新来的同事。
但是他真的很坚强啊。
被病毒感染了就快死了还坚持开Kate的玩笑。被人陷害了还安心吃着腊肠披萨讲着恶俗玩笑。汽车底座装着炸弹的时候他会对着Kate和McGee大喊你们快走,笨蛋,你们有我跑得快么?

所有人都会喜欢Anthony Dinozzo 的,我一直确定这一点。就和我相信所有人都会喜欢上NCIS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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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8.08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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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是很早以前看的一部电影,看之前和我说它好的人很多,可是看完以后感觉怪怪的,总之让人不舒服,不喜欢也不明白.
前两天有空重新看了一遍,我忽然发现有很多东西有很多感觉当真是会变化的,我觉得我喜欢上这部片子了.同样说不上为什么.
再看着每天都看几集打发时间的ncis的时候,看见里面的TONY也提到了这部片子,就禁不住想笑起来.

我觉得每个暑假会有一部片子承载得起一个暑假的回忆,四年前是《钢之炼金术师》,三年前是《THE 4400》,两年前是《英雄》和《越狱》,去年是《24小时》,今年是《ncis》.所以经常有人问我说那部美剧最好看或者哪部日漫最好看的时候,我往往都不知道说什么.就好比银魂,你们不知道我有多么多么多么爱这部片子,爱它的白烂爱它的恶搞爱它的真诚爱它的cv爱它的治愈,恩,没错,治愈系,猫姐的归纳真的很好.
但是不喜欢它的人也很多很多.

昨天晚上因为电脑在下片子网速卡得要死,于是难得地开电视百无聊赖地换台.恰好无聊地翻到浙江卫视的我爱记歌词.好像上个学期我们学校还搞过我爱记诗词,具体的印象忘了,只记得能骗得若干个百本书分.
扯回来继续说我爱记歌词,午夜时间电视屏幕里的人哭得稀里哗啦,我把手上的最后一块蛋糕吃掉.说真的,我确实觉得看看大家唱歌还好,但是一看到作秀我就吃不消了.比赛就是要有胜负的,什么超越胜负的情谊会存在于两个抢饭碗的人之间我是不相信的.
什么是比赛,是拼了命都想赢的对决,是咬碎银牙也要灭的对方的信念.去他妈的享受过程.比赛就是雷吉米勒绝杀后继续往对手伤口上撒盐的决绝,比赛就是没有拿到冠军前绝不微笑的大神,比赛就是不到十岁的紫金球迷在万人中央高举起"I hate Boston!"
同样是商业的产物,可是后者给我的感觉更加真诚而不虚伪.

现在我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FIGHT CLUB》能够感动那么多人了,因为它真诚,因为它不虚伪,它把这个世界,它把它暴力黑色血腥无理的一面展现给你看,让你知道这个世界除了课本和漂亮姑娘以外,还有很多我们不曾接触的东西.

You have to consider the possibility that god does not like you. He never wanted you. In all probability, he hates you. This is not the worst thing that can happen. We don’t need him. Fuck damnation,man. Fuck redemption. We are god’s unwanted children? So be it!
你要假设上帝不爱你,他一直都不想要你,或许还很讨厌你呢。你的痛不是最悲惨的事。我们不需要他,去他的诅咒和赎罪,我们都是被上帝遗弃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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